经营租赁房屋的违约金可以开专票吗

2021-07-23 06:5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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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就是违反交易双方签定的合约而需要支付的一部分资金,那么,在企业的财税工作中,对于这部分支出如何处理呢?是否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本章我们来学习其中的一个部分:经营租赁房屋的违约金可以开专票吗?

经营租赁房屋的违约金可以开专票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某企业将房屋租赁给A公司,未到期因故某企业将房屋收回,某企业应付A公司违约金20万,对A公司收取的违约金20万,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及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及营业税.同时不属于发票管理范围,收取违约金方不需要开具发票,开具收款收据即可,但按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营租赁房屋的违约金可以开专票吗

企业收取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企业收取违约金是需要开具发票的.

销货方向购货方收取违约金分两种情况:

(一)合同履行前违约. 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前违约,双方最终并没有执行合同,则违约金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业务往来.由于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 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而合同内容属于应缴增值税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一般地,销货方要将违约金与货款一起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购货方,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经营租赁房屋的违约金可以开专票吗?依据小编对相关条款的学习,总结得出的答案是不需要开具,不过前提是在合同履行前违约的;如果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的,还是需要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哦.感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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