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的福利费里是否包含宿舍折旧费吗
根据国税函 2009 3号文件规定,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该文件不是全列举的,因此文件没有列举的项目,如果在会计规定上应当放在福利费科目核算的,也应当按照福利费扣除处理,请参照执行.
职工宿舍的折旧应计入福利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宿舍折旧费记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包括哪些?
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具体有: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14%的福利费里是否包含宿舍折旧费吗?通过小编对相关规定的学习,职工宿舍的折旧应计入福利费,所以它包括在14%的可以在税前扣除的福利费用当中,具体的政策规定,大家请在本文中快来学习吧,感谢大家,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