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如何计算
税金及附加,一般根据当月销售额或税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于下月初缴纳.其计算公式为:
1、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2、城建税额=(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现行制度规定,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提取比例为3%.
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是按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这两税相加的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如何按增值税计算税金及附加?
对于应缴增值税及附加的计算,一般而言,是将本月的销售商品或者劳务而产生的销项税额总额,减去购进商品或者劳务的进项税额总额,就是你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纳税额
1)销项税额-进行税额=应缴纳增值税额
2)应缴纳增值税额X0.07(城建税)
应缴纳增值税额X0.03(教育附加费)
应缴纳增值税额X0.02(地方教育附加费)
应缴纳增值税额X0.01(河道管理费)
以上的附加费的费率是上海市的规定比率,其他省市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原理是一样的.
以上内容就是针对"税金及附加如何计算"这一问题的解答,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于下月初缴纳.我们应该要按照具体情况入账,所以我们财务人员还是要对政策进行全面的了解才行,建议大家可以参考上述资料!欢迎持续关注本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