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指什么

2021-09-01 05:5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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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指什么?通俗点来说,所谓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就是企业需要接受开户的所在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监督,每家企业在银行机构开具的库存现金都是核定限额的,这个限额由开户企业提出,然后由银行进行审核确定的,其他的相关介绍资料欢迎你们来参考下文资料.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指什么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的细则.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人民银行要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应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指什么

出纳在现金管理应该注意什么?

一、现金的存取,不可做支现金

很多人觉得去银行存取现金很容易,便不当回事.确实把现金存入对公账户是比较容易的,但是取现可就不那么简单了,首先要接触到的就是支票.支票的种类有很多,但是对于出纳来说,日常接触的一般只有两种.一是现金支票,主要用于出纳用以向银行提取现金的一种支票;二是转账支票,通知银行从其账户上支取款项的凭证,只能转账,不能提取现金.常见的比如划账,归还贷款等.这两种支票是出纳人员最常见的操作,支票可以从银行购买,具体资料需要自己携带.需要注意的是,收到业务类的现金回款,第一时间存入银行是很有必要的.不可坐支现金.

二、网银的操作,检查结账工作

通过网银进行资金的收付,也属于出纳的日常工作.例如货款、报销等必要资金的支出和不同业务的资金收入,都是出纳的工作.当然了,对比去银行亲自办理,利用网银进行资金收付方便多了.但是每到月末出纳需要从企业网银中,把流水打出来并与银行余额表逐一核对.最后,检查结账工作没有任何纰漏,出纳还需要审核企业网银,以确认款项往来没有任何问题.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指什么?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阐述的相关介绍资料,其实大家通过上文讲解的内容可知,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就是为了方便银行机构来管理监督企业开户的金额使用情况的,在这里还有不少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学习的,对此内容有兴趣的都是可以来这里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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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第三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四条 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1] 第二章 现金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钱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八条 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第十条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十一条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 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三条 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第十四条 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应当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未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可以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   第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   第十六条 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   第十七条 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分工,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有关现金管理分工的争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协调、裁决。   第十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现金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开户银行业务费中解决。 [1]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2011年1月8日删除) [2] 第二十一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   (一)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   (二)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   (四)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   (五)用转账凭证套换现金的;   (六)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   (七)互相借用现金的;   (八)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九)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十)保留账外公款的;   (十一)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2011年1月8日删除) [2] 第二十二条 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可在10日内向开户银行的同级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同级人民银行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开户单位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011年1月8日删除) [2] 第二十三条 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 当天收到现金60元,多久一定要存回银行?因为我司是外资企业,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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