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收到劳派公司退回的单位社保费怎么办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七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收到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退款后,应当结合以前的会计处理,相应冲减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企业收到退回的社保费,怎么做账?
目前,实务中,做法有二:
方法一:退回的社保直接冲减相关费用,之后减免月份的社保不再计提免征部分.
(1)企业收到已征收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根据退费金额冲回计提和上缴分录,分录参考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贷: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等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2)中小微企业直接减免征收,没有上交的三项社会保险费,不做计提和上缴分录.
(3)大型企业等减半征收的,按照减半征收的数额做计提和上缴分录,参考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
贷:银行存款
方法二:从会计可比性原则来说,可比照政府补助准则处理,退回的社保,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计入其他收益,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计入营业外收入;减免期间,也先预提,后转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事业单位收到劳派公司退回的单位社保费怎么办,应当结合以前的会计处理,相应冲减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大家可以参考上文,按你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而且我们必须要对会计制度进行全面了解,才能够处理好,本文到此结束,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的会计咨讯欢迎关注官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