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退货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 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税申请书》;
(二)原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三)货物复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
(四)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
【进出口货物退货账务处理的相关问题】:
进出口商品发生退货时的会计处理?
答:1、冲回收入
借:应收账款 (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红字)
2、冲回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红字)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红字)
3、冲回退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 (红字)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 (红字)
4、退回退税
借:银行存款 (红字)
贷:应收出口退税 (红字)
以上就是关于进出口货物退货的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的相关问题,对此大家是否还存在什么相关疑问呢?欢迎向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提问,更多相关资讯内容尽在会计学堂,本文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