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货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以物易物是指以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交换原材料或其他商品的销售行为。这种销售行为实际上是购与销两种行为,交换双方均应按货物销售进行会计核算,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在交换货物时,按换取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借记“物资采购”、“原材料”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账户,按发出货物应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账户,按收取或支付的差价款,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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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如何做会计处理?
1、在系统里红冲销售发货单,红冲对账单,会计上可不处理。
2、看情况是视同销售,在系统里红冲销售发货单,会计上冲减销售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银行存款
同时冲减销售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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