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按规定需要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规模较小或业务比较简单的个体户,可按照《个体工商户简易会计制度》执行.个体工商户的会计制度如下所示:
1.个体户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办理个体户的财务会计工作.没有条件配备会计人员的,应聘请有关社会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2.个体户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按年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个体户会计记账应采用借贷记账法.
4.个体户应设置日记账、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三种主要账簿以及必要的辅助性账簿.各种账簿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登记,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
5.个体户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正确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个体户要不要建账,该怎么区分?
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帐溥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一到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帐溥,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0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 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 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02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 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 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是什么?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是在我国境内所有建账的个体工商户执行的财务准则,具体要求是什么,在这里小编就不再一一点出了,因为小编都整理到了上文中,大家认真学习之后一定会有所了解,感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