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的特点是什么

2017-03-23 17:25 来源:网友分享
2144
借贷记账法的特点

借贷记账法的特点如下所示:

(1)记账符号

以"借"、"贷"为记账符号.其中"借"表示账户的左边;"贷"表示账户的右边.借和贷与不同的账户相结合,可以表示不同的含义:

第一:代表账户的两个固定的部位.如前所述,一切账户均需设两个部位记录数量上的增减变化,其中,左方一律称作借方,右方一律称作贷方;第二:与不同类型的账户相结合,分别表示增加和减少.借和贷本身不等于增和减,只有与具体的账户相结合后才可以表示增和减,如对资产类账户来说,借表示增加,贷表示减少;对负债类账户正好相反,贷表示增加,借表示减少;第三:表示余额的方向.通常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期末都有余额,其中,资产类账户的余额在借方,负债类账户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余额在贷方.

(2)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具体表现在:

第一:任何一笔经济业务的发生,都必然同时导致至少两个账户发生变化.或者说,经济业务发生后,同时至少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相互进行联系地记录;第二:在记入有关账户时,有的记入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同时有的记入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不能全部记入借方或全部记入贷方,即有借必有贷;第三:记入借方账户的金额与记入贷方账户的金额必须相等,即借贷必相等.

(3)账户结构

将所有账户的左方定为"借"方,右方定为"贷"方,并用一方登记增加数,一方登记减少数.其中,资产类、成本类和损益支出类账户用借方登记增加数,贷方登记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损益收入类账户用贷方登记增加数,借方登记减少数,期末余额在贷方.

(4)试算平衡

检查和验证账户记录正确性的方法,在会计上称之为试算平衡.

在借贷记账法下,进行试算平衡的方法是通过编制总分类账户余额试算平衡表或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试算平衡表来实现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借贷记账法有哪些特点

    你好 借贷记账法的特点: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资产,成本,费用增加计入借方,减少计入贷方 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增加计入贷方,减少计入借方

  • 简述借贷复式记账法的内容和特点

    是从单式记账法发展起来的一种比较完善的记账方法。也叫复式记账凭证。与单式记账法相比较,其主要特点是:对每项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记录(即作双重记录,这也是这一记账法被称为"复式"的由来);各账户之间客观上存在对应关系,对账户记录的结果可以进行试算平衡。复式记账法较好地体现了资金运动的内在规律,能够全面地、系统地反映资金增减变动的来龙去脉及经营成果,并有助于检查账户处理和保证账簿记录结果的正确性。在我国,复式记账曾有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收付记账法三种,但规定使用的只有借贷记账法一种。   (1)对于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关联的账户中进行记录,不仅可以了解每一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而且在全部经济业务都登记入账以后,可以通过账户记录全面、系统地反映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2)由于每项经济业务发生后,都是以相等的金额在有关账户中进行记录,因而可据以进行试算平衡,以检查账户记录是否正确。   复式记账的特征   复式记账之所以要求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以相等的金额进行纪录,这是为了保证会计等式的平衡,所以说复式记账的理论依据就是会计恒等式。   复式记账有以下特征:   ①记账基础:会计等式; 理论依据:资金运动规律;   ②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以相等的金额记录,各账户间有严密的对应关系,清晰地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③所有的账户可以进行试算平衡,便于检查账户记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④需设置一套完整的账户体系,全面反映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及结果。   复式记账的原理

  • 借贷记账法的缺点有什么

     借贷记账法的缺点:不如一般的单式记账法简单

  • 什么是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是会计学中最基本的记账形式,它要求会计人员在账簿中同时使用借和贷两列记录账目,必须以借字打头,贷字打尾。换言之,借贷记账法即是把每笔账目同时进行两次记录,即借账和贷账,以等值的金额进行双向记账,并使借账总额等于贷账总额的方法。借贷记账同时也提供了账户发生变化的凭证,让流动资金、结算和核对等过程变得更加有序。

  • 今天课上老师说借贷记账法“左借右贷”不一定是对的,那只是一般情况,那有什么其他的特殊情况呢?

    您好 意思是说有的时候调账 可以都写借方或者都写贷方 一个蓝字一个红字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