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消灭是什么
票据权利消灭指的是因一定的事实而使票据权利不复存在.票据权利消灭后,票据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随之消灭.这里的事实就是票据权利的消灭原因,票据消灭的原因很多,比如付款、抵销、免除等.
票据权利的消灭根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以下分类:
(1)依据票据权利是否还存在为标准,票据权利的消灭可以分为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
(2)依据票据权利消灭内容的不同,可以将票据权利的消灭分为支付请求权消灭和追索权消灭.
(3)依据票据权利消灭的原因不同,可以将票据权利的消灭分为依票据法原因的票据权利消灭和依民法原因的票据权利消灭.
什么是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
票据权利是一种特定的、重要的财产权利,与商事活动紧密联系,其产生和终止都依据法律的规定.为此,时效的规定对票据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一般民事法律来看,民事权利的时效分为三种:一是取得时效,它是指民事权利从何时开始.例如:善意取得无主物,占有人取得该物后,经过法定的一段时间后即取得对该物的所有权.这种时效的规定在外国的民法中作了规定.二是诉讼时效,它是指法院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期间,当事人在法定的时间里,如果没有向法院起诉,则法院将不再受理其案件,当事人就无法依靠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消灭时效,它是指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里如果持续没有行使该权利,则丧失该权利.相比较而言,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丧失的仅是起诉的权利,其实体权利还没有丧失,只不过得不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而消灭时效是使实体权利消失,解除债务人的责任.
我国票据法从票据活动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并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对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做了规定,具体是:
(1)关于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的消灭时效.为了尽快地支付票据金额,解除票据债务人的责任,票据法对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的消灭时效作出了规定.第一,对于远期汇票,从票据到期日开始,如果在二年之内,持票人持续没有向汇票的出票人或承兑人提示付款的,则该票据权利丧失,票据债务人可以不再承担票据责任.第二,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从出票日起计算,持票人超过二年一直未向出票人或付款人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则丧失该票据权利.第三,对于支票,持票人的权利从出票日起六个月内持续不行使的,则该张支票的权利即丧失.
(2)关于票据追索权的消灭时效.为了防止追索权人在行使追索权和再追索权的过程中拖延时间,造成票据债务长期得不到了结,票据法对追索权的消灭时效也作出了规定.第一,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从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内不行使,则丧失该追索权.第二,被追索人清偿票据债务后,从清偿日起或发生清偿纠纷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向其前手行使再追索权,则该再追索权因此而丧失.
根据以上的规定,持票人或追索权人一定要注意权利的行使期间,并在该时效内行使自己的权利,防止合法权利的丧失.
票据权利消灭是什么?通过上文相关资料的学习,小编老师认为学员们对于公司票据权利消失的定义以及导致票据权利消失的原因都是有所认识的,当然我们都知道公司票据权利消失后,相关联的债券债务的关系也会随之消失的.如果你们还想学习更多关于票据权利消失的资料,欢迎来这里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