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未做进项抵扣怎么调整?
案例:员工差旅费火车票未做进项抵扣,车票400元,进项33.(不做红冲)
借:管理费用 -33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3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相关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差旅费抵扣增值税分录是怎样的?
差旅费抵扣增值税分录: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
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
1、差旅费核算的内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况下,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了,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计入差旅费中,税法上并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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