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是什么

2022-02-09 10:5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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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到今,房屋买卖与其它的买卖一样,都应当是以一对一,也就是一个卖主,一个买主.不过,在这个买卖的过程中,如果卖家违规操作,就可能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那么,一房二卖是什么?一房二卖有什么特征?

一房二卖是什么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出卖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一方面考虑到购房者可能会违约的情况怕房子卖不出去,另一方面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另一购房者,这些都是出卖人选择一房二卖的原因.一房二卖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1、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一个购房者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3、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一个购房者签订合同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他人就同一房屋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形.

3、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情形.

一房二卖是什么

一房二卖有什么特征?

由以上对商品房一房二卖的定义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商品房A为标的与购房人甲签订买卖合同,在甲还没来得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候,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又将商品房A出售给购房人乙,从而引起购房人甲和乙对商品房A的房屋产权归属存在纠纷.这就是所谓的商品房的一房二卖,由此可以知道商品房一房二卖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商品房的一房二卖的主体是特定的,即销售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的一房二卖中,要出售房屋的是房地产开发商,而受让方则可以是任何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

第二,商品房一房二卖中房地产开发商与不同买受人签订的两个合同中,标的是具有特定性的物,是以同一房屋为标的签订的两个买卖合同,同时存在两个债权,但不能并存两个物权,这才会引起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纠纷.

第三,商品房的第二次买卖是在先买人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前发生的,如果先买人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也就依法取得了对房屋的所有权,房地产开发企业若又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构成一房二卖.

第四,在前后两个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地产开发商存在违约或欺诈,而第一买受人一般无过错,第二买受人可能是被欺诈,也可能存在主观恶意.

第五,房地产一房二卖的行为必然导致买受人利益受损,一方买受人的债权得不到实现.

一房二卖是什么?一房二卖,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这是本题的回答,相信大家应该已经明确知道,什么是一房二卖.好了,朋友们,就到这里吧,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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