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发票的备注栏如何填写
这个没有规定的;你可以发票栏写或者是借款协议备注好也可以的.
1.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3.销售不动产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公司借款怎么做账
公司借款分为短期借款以及长期借款,短期借款需要通过"财务费用"科目进行利息的计提,而长期借款科目则要通过"在建工程"以及"财务费用"科目进行利息的计提,会计处理如下:
1、银行借款为短期借款时:
企业借入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期末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到期还本付息时:
借: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银行借款为长期借款时: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长期借款--本金
期末计提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借:在建工程(根据借入的长期借款性质计入对应科目)
财务费用(费用化的利息)
贷: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数,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则应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分期支付长期借款的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归还长期借款本金和利息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或借记)
贷:银行存款
公司银行借款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种类型.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款项;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借款利息发票的备注栏如何填写?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讲解的相关资料,很多学员应该都知道借款利息的发票备注栏填写没有什么明文规定的,很多有经验的会计人员都会根据签订的协议来填写备注的,有些可以不用填写的.如果大家后期在工作中遇到什么问题,欢迎你们来这里免费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