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如何进行年限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1、判定依据:
第八条 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后的会计处理:
第九条 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根据上述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后,对于变更前的折旧不需要进行调整,只需要调整变更后折旧即可.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改变的财税规定
一、企业按照较长的时间(即超过税法规定最低年限)计提折旧,税法是允许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除外.
二、对折旧年限的调整,也符合会计准则及税法规定.
按照《固定资产》准则的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企业所得税法规中并没有明文规定能否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只规定了其折旧的最低年限.笔者认为,折旧年限的调整,不应该低于最低年限的要求.
三、会计折旧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需做纳税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固定资产折旧如何进行年限变更?在本文中小编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的相关规定及会计处理方法都做了详细的整理分享,相信大家在认真学习之后,对于本题一定会理解并掌握.当然,如果大家还有疑问,也可以再次与 我们咨询,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