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临时性的员工怎么操作
自《劳动法》实施后,已经没有所谓的临时工了,代之以《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中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制工人.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不是不能成立或者是无效呢?
应该看到的是,首先,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够成立劳动合同,而书面形式只是作为成立劳动合同的证据存在,证明双方当事人订立了劳动合同.
其次.书面形式并非体现丁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是国家意志.纯粹是为了避免劳动争议纠纷,同时其作用还在于使得劳动合同鉴证环节更为便捷.
此外,还可以使劳动合同备案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不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从而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工资账务处理怎么做?
支付临时工工资,也需要有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工资表格(加盖部门公章),然后,根据工资表上人员所属部门,纳入职工薪酬核算: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等
支付临时工工资,单位也需代扣代缴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外聘临时性的员工怎么操作?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通过小编老师整理的资料可知,目前实行的劳动法规定,对于临时工的称呼已经没有啦.现在对于外聘一般都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类型的.在本网站上还有不少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学习的,建议你们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