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红字发票的流程是怎样的
(1)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且《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2)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通过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
《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3)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
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将《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
(一)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应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其所列的增值税税额,与销售方取得的红字专用发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而不必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但也有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的情况,即购买方取得未用于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
如果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二)主管税务机关接收纳税人上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系统会自动校验,通过才生成),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各项信息应当一一对应.
开红字发票的流程是怎样的?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阐述的相关介绍资料,其实大家应该都知道不管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红字发票是如何开具的,具体的开具流程在上文中都有提及,如果你们还有学习红字发票方面的资料,建议你们可以来这里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