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需要做账吗
需要,财务处理如下:
(1)计入"营业外收入",则用于奖励办税人员进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2)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则用于奖励办税人员进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3)当然也有企业挂往来账科目,个人认为不合适.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65号)第二条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第十七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财行[2005]365号有规定:三年不到税务机关领取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的,税务机关将停止支付手续费.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一般性规定"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相关规定: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不超过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在财务工作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需要做账吗?当然,是需要做账的,因为它也是企业收入的一部分,具体的政策依据在本文中小编也整理给了大家,大家了解一下吧.感谢大家,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