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驾驶员提款应提供哪种发票?
答: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实施以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
其中第二十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明确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与此同时,《暂行条例》还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证乘客权益.
网约车电子发票抵扣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职工因公乘坐网约车取得的电子发票抬头应该开具公司名称,而不能是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二、不需要折算抵扣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以抵扣金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暂行办法中我们知道网约车驾驶员提款应提供哪种发票是参照出租车执行的,如果取得的是专用发票同样也是可以抵扣的,关于抵扣的注意事项在上文罗列的很清楚了,如果你有也同样的困惑,继续关注我们的文章,将会有更多的关于网约车的财税处理带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