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使用总公司车辆费用如何入账
母公司的车辆在子公司使用,车辆的折旧、汽车油费、过路过桥费可以在子公司列支吗?
答:这种行为属于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了租车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的规定: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
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母公司车辆提供给下属子公司使用,母公司应与子公司签订汽车租赁服务协议或合同收取租赁服务费,并给子公司开具发票,子公司依据租赁协议或合同、发票在税前扣除租赁费;车辆折旧费用不能在子公司列支,而应该作为母公司提供服务的成本在母公司列支.子公司使用车辆发生的汽车油费、过路过桥费可以据实在子公司税前扣除.
公司租赁车辆相关费用如何入账及税前扣除?
如果协议中已经约定相关油费,过路费,停车费,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由承租方承担,那如果发生的这些费用在租入一方账里报销的话,是与合同不符的,如果在租入一方报销并税前扣除,建议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删除此条款.与租车公司的租赁协议可以签订无租金协议,签订无租金协议后,相关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年检、保养费各地执行口径不同.企业所得税上未见文件原文,增值税处理上例如《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关于明确部分政策口径的通知》规定:"承租方负担的且与承租方使用车辆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费用,包括油费、修理费、过路费等,凭合法有效凭据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与车辆所有权有关的固定费用如年检费、保险费等,不论是否由承租方负担,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分公司使用总公司车辆费用如何入账?关于本题,在本文中小编通过具体的车辆在使用过程 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的实际事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类似问题的处理方法,感谢大家,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