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立核算工商年检财务报表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也要建账,编制会计报表.只是每月将报表报送到总公司,由总公司汇总编制合并报表,并向税务局报税.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精神,自2014年起,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废止.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须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均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报送年报公示信息.因此,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也应年报公示,不过分支机构无需报送财务报表,只需报送分配表.
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条件是:
1、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
2、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
3、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账务处理
非独立核算单位通常不设置会计机构,仅配备会计人员进行原始凭证的填制、审核、整理和汇总,以及实物明细账的登记工作,不单独编制预算和计算盈亏.
如果是在同一个区域的分公司,并入总公司核算即可.发票一般也就开据总公司的名称即可.但是如果是跨省的分公司,需要分开来核算,发票抬头必须为分公司.分公司在管理上是二级法人,即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在税法上是必须分开来的.在总公司所在的主管税务局做分配表,每季度交到各个分公司所在地税务局.
分公司和总公司在账务上必须全部分开来做.所有的发票都是分公司的抬头,科目设置与总公司一致.只是没有实收资本.由总公司拨来的资金,做贷:其他应付款.所有的总分公司有联系的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在总公司汇算清缴后,出具分配单,再去分公司进行汇算清缴.分公司第一年不参与分配,第二年参与分配.
如果不是同一城市,那么分支机构则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需要总机构先在其当地税局定出分配比例,然后交由分支机构在当地备案,按其分配表交缴税金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上述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非独立核算工商年检财务报表的说明.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也会自己建账,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但是这些报表都会交给总公司一起进行报税处理.在工商年报当中,我们的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不需要报送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