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租房规定
住房租金税前扣除享受条件,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标准方式如下,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项目?
个税专项扣除有:
1、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2、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3、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4、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6、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租房规定的相关说明.我们在城市当中进行租房的话,也是符合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一项,细节的条件要求,就依照上文来核实.说到这里,小编还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起进行了总结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