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网页版,选择我要办税-个人所得税申报B表申报,如果是有多个个体或是个人独资企业,还需要申报C表;
或是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客户端也就是电脑版,汇算清缴,但是这里只有B表的申报,这里按步骤填写数据即可.需要申报C表还是要回到网页版.
一、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参照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分配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得计入企业所得,作为利息、股息、红利的所得税科目单独征税.
二、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为纳税人,合伙企业以各合伙人为纳税人(以下简称投资人).
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视为个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收入(包括企业当年分配给个人投资者的收入和企业留存的利润).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为纳税项目,实行5%-35%的五级累进超额税率计算缴纳,所得总额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试行)》的规定确定.但相关费用按以下标准扣除:
1. 从投资者本人扣除的费用为每人每年6万元(5000元/月),但不得扣除支付给投资者的工资.
2. 拨付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分别按工资总额的2%、14%、8%的标准扣除.
3.各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本纳税年度销售(营业)收入15%的,可以据实扣除;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 各纳税年度与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营业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是按月或者季度预缴,然后再按年计算纳税额.个人独资企业营业后,投资人应当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向当地的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同时预缴一定的税款,然后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汇算清缴,应纳税额多余预缴数额的,投资人应当补交,少于预缴税额的,税务机关应当退还给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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