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待岗工资发放多少?
答:劳动法里没有待岗的规定,更没有就按工时的20%计算一说。无论公司用什么理由,只要你跟公司间有合同,并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公司不让你上班时公司的事情,跟你无关),至少应该保证当地最低工资的水平。
不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第二十七条中提到: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即使在公司经营不善面临停产停工的情况的确存在的情况下,要求职工待岗是合法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其相应的待岗工资。在待岗的第一个周期应当支付其正常劳动时应发的工资;第二个周期开始如果持续让职工待岗,也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向其发放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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