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不确定暂估入账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价格不确定暂估入账的账务处理是:
1、暂估入账时: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2、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3、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价格不确定暂估入账账务处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会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学堂,多位老会计在线为大家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