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增加额有哪些?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损益但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已计入投资收益的国库券利息收入按照税法规定不需要交纳所得税,应作纳税调减处理.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由两个方面组成:
一是会计处理与税收的差异需要调整的,如税收罚款,会计上是在营业外支出,但税收上是不允许税前扣除,所以需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是实际列支超过税收准予税前列标准部分的调整,如税收上规定税前工资列支标准为月人均1600元,如企业实际超过1600元部分就需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方面内容很多,如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招待费、工资、福利费等等,无法一一列举了,你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是税收上规定当年可以税前列支或提取而企业尚未税前列支或提取的调整,如企业当年折旧未提足而补提的调整.但要注意是当年度(汇算清缴期限之前--次年4月底以前)可以这样操作,跨年度后是不能操作了,因为税收认定是纳税人放弃权利.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由哪两个方面组成?纳税调整增加额有哪些?就先介绍到这,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