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销售锅炉设备税率及分录怎么写?
答:纳税人销售货物并提供安装服务。货物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安装则按安装服务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锅炉安装增值税率为1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一般纳税人销售锅炉同时带安装业务,其会计分录如下:
先发出锅炉: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安装并交付使用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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