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收入会计和税务处理

2017-11-29 16:5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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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收入会计和税务处理是怎么做的呢?会计学堂小编的看法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例题请看下文!

政府补助收入会计和税务处理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例1:A企业仓库,20×8年实际国家储备粮油糖储备量1.2亿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按照企业的实际储备量给予每斤0.001元的粮食保管费补贴,于每个季度初支付.20×8年1月10日,A企业收到财政拨付的补贴款.

政府补助收入会计和税务处理

A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8年1月1日,A企业确认应收的财政补贴款:

借:其他应收款          120000

贷:递延收益           120000

(2)20×8年1月10日,A企业实际收到财政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其他应收款          120000

(3)20×8年1月,将补偿1月份保管费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           10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0

20×8年2月和3月的分录同上.

例2:C企业是客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公共广场部分不征税,该企业的适用土地使用税先征后退政策,经计算按实际缴纳先征后退70%.20×9年1月,该企业实际税额152万元.20×7年2月,该企业实际收到退还的土地使用税额106.4万元.

C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税额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 064 000

贷:营业外收入        1 064 000

以上例子都是企业已经发生了费用支出,政府对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例1中,发生的保管费用已在营业费用扣除,企业计算利润总额已扣除;如果财政贴息,发生利息费用已计入财务费用,企业计算利润总额已扣除;例2中,企业支付土地使用税已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企业计算利润总额已扣除;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税法规定确认原则,配比原则规定同一项支出,不得将未发生的费用进行扣除,企业发生的费用,得到政府的补偿,一笔支出,加上取得的收入,两项一加一减,差额计利润总额,无需再进行纳税调整.如果单纯地认定财政拨款作为不征税收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违背了配比原则,从而也违背其他四项原则.

政府补助收入会计和税务处理上面介绍了两个例题供大家参考,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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