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应收票据卖断利息如何做账?
答:对于应收票据卖断利息的情况,其账务处理如下:
1、小企业应收票据到期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2、小企业应收票据到期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时,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3、小企业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应计提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
会计学堂温馨提醒您:
1、应收票据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是否完全正确,应收票据的日期是否是有限的日期。
2、票据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
3、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按照票据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更改的票据无效。
4、如果收到的应收票据是背书转让的,需要注意背书是否是连续的,关注预留的银行印章是否是清晰的,收款人与第一背书人是否一致。
总而言之,企业在收到应收票据时应增加应收票据的核算,同时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登记应收票据的金额、种类、日期、收款人、票面利率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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