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和利润
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是企业当期发生的费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某种产品成本而直接计入损益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利润
1、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2、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
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例如现金盘盈利得,不包括存货盘盈和固定资产盘盈)、捐赠利得等。
【特别提示1】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特别提示2】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企业发生破产重整,其非控股股东因经人民法院批准的破产重整计划让渡所持有的部分该企业股份,向企业的债权人进行偿债,企业应将有关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营业外支出
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需要注意的是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当分别核算。在具体核算时,不得以营业外支出直接冲减营业外收入。也不得以营业外收入冲减营业外支出,即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区别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进行核算。
3、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