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含税金额算法有哪些?
答: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随后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3月23日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下文简称为“36号文”),标志着营改增政策从战略提出到政策落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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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是指:按商品不含税单价销售数量;
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是指:按商品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3. 含税与不含税价格的转换:
1)销售方为一般纳税人:不含税价=发票总额/1.17;税额=不含税价×17%;
2)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价=发票总额/1.03;税额=不含税价×3%;
4.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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