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2018年政策详解
一、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是视同销售,它做不做收入处理、税务处理
1、会计处理:准则的应用指南中提到“企业自营的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本企业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据此,我认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会计处理应不需要确认销售收入、直接结转货物成本,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
2、税收上的处理2018年政策:
(1)增值税政策:自产和委托加工的用于在建工程是视同销售,购入的不是视同销售,需按市场价计算销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二、 外购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的处理
(一)如果购进材料用于机器、设备等安装的在建工程,其进项税允许抵扣,不需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二)如果购进材料用于房屋、建筑物等在建工程,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应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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