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资产负债表是由母子公司共同编制的吗?
答:对于合并资产负债表是由母子公司共同编制,这一说法并不是太准确。其标准答案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三十条,合并资产负债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同时,关于合并报表编制的基本程序如下:
1、编制合并工作底稿
合并工作底稿是编制合并报表的基础。在工作底稿中对母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报表项目的金额进行汇总和抵消处理,最终计算出合并报表的合并金额。
2、将个别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过入合并工作底稿
将母公司、子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动表的各报表项目的数据过入合并工作底稿的相关栏目,并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对对母公司、子公司各个报表项目的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出各个项目的合计金额。
3、编制调整、抵消分录
4、计算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金额
5、填列正式的合并财务报表
看完本篇文章,对于合并资产负债表是由母子公司共同编制的这一说法相信您能够单独发表您自己的意见了呢?如果在相关的财务报表您有更多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我们的会计学堂老师,在线专家会替您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