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式发票上的公司名称打错能用吗
答: 不能用了,必须要作废!
1、当月发票错开,要在开票系统中进行“发票作废”操作,对纸质发票盖作废章,然后再重新开据正确发票。2、过月错票在系统红冲后,再重开(普票不需要红字通知单可以直接开负票红冲再开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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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式发票上没有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吗?
根据《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沪国税征〔2008〕32号)(国税函〔2008〕690号)的规定,目前税控收款机开具的卷式发票上已打印纳税人名称(即收款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因此试行税控收款机卷式发票开具时不加盖发票专用章,以方便纳税人开具操作。其他发票开具仍需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用户取得的税控机开具的卷式发票可以不必盖发票专用章使用。
在实际审核费用时,我曾经遇到过有些机打卷式发票上没有盖发票专用章,很多时候我们是认章的,否则可能就会将费用扣除不予报销,在上海税务网上查到,卷式发票没有盖发票专用章是可以的,与大家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