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与计提残保金会计分录2018
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为“残疾人保障金”或“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中,我们发现有此企业将其列入“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核算,这是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
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因此,对于残保金会计分录2018,会计学堂为你您整理了如下:
缴纳残保金会计分录
1、如果已经计提了,在实际交纳时,做分录
借:其他应交款
贷:银行存款
2、如果没有计提,在实际交纳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残保金的计提分录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其他应交款
2、实际交纳时:
借:其他应交款
贷:银行存款
以上内容就是由会计学堂给您整理的缴纳与计提残保金会计分录2018,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对于缴纳与计提残保金会计分录2017,您最好是结合相关的案例,以便更好的掌握这一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