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清包工简易征收是否备案?

2017-12-18 15:0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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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讲述的是关于建筑业清包工简易征收是否需要备案的有关问题,如果发生在2017年12月31日前,则需要再次备案,详情请看下文。

建筑业清包工简易征收是否备案?

如果发生在2017年12月31日前,则需要再次备案。如果发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则不需要简易计税备案,仅仅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办理备案手续时应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办理备案手续时应提交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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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清包工简易征收备案清单是怎样的?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项目清单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税务机关受理人:

备案日期:受理税务机关章:

本表一式两份,主管国税机关和纳税人各持一份,如为跨县区建筑服务,由纳税人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提交复印件作为报备材料。

项目清单上的材料原件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筑业清包工简易征收是否备案的全部内容了,建筑业清包工简易征收备案清单是怎样的?更多财务相关资讯,请关注会计学堂网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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