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1、经营场所不同
①有限公司必须有自己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从业人员;
②个体工商户没有限制,从事客货运输、贩运以及摆摊设点、流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无须固定的经营场所.
2、投资主体不同
①有限公司投资主体是法人,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能够以企业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法定权利、义务直接归企业享有而非企业投资者.
②个体工商户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执照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其自然人身份参与经济活动,他自己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具有企业法人属性,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注册资金.
3、承担的财产责任不同
①个体户承担财产的无限责任,法律主体是个人,债务必须清还;
②有限公司的法律主体是公司,承担财产的有限责任,超过注册资金的债务可以申请破产.
4、两者缴纳的税费不同
①有限公司依照国家对企业征税的有关规定执行,不需交纳管理费;
②个体工商户除依法纳税外,还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5、两者的清算程序不同
①有限公司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②个体工商户歇业时无清算程序,只需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歇业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详细介绍了个体户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也介绍了法律依据是什么.每一个单位的财务工作者都需要特别清楚,个体户和有限公司的区别在于经营场所不同、投资主体不同、承担的财产责任不同、缴纳的税费不同、二者之间的清算程序也是存在差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