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是什么
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主要是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一般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如果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逐年延续弥补,如果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时间未弥补完,剩余部分应该用扣除所得税后的利润进行弥补,也可以经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和股东大会批准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除此之外,企业经过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可以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根据计提的依据不同,可以将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的来源有哪些?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未分配利润,其主要来源有以下几种:
1. 资本公积金转入:企业通过增资、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可以转入盈余公积中.
2. 股利再投资:企业将分配给股东的利润转为盈余公积.
3. 资产重估增值:企业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重估,增值部分可以转入盈余公积.
4. 法定盈余公积:企业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按照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公积金.
5. 自由盈余公积:企业自主决定提取的公积金.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提取盈余公积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上详细介绍了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是什么,也介绍了盈余公积的来源有哪些.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主要是用来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盈余公积的来源主要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入、股利再投资、资产重估增值、法定盈余公积、自由盈余公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