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不能超过工资的多少
工资福利费计提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福利费包括如下几种:职工医药费、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集体福利的补贴、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福利费不能超过工资的多少?综合以上内容所述,这个问题大家看完上文之后应该对此都是有所认知的,其实福利费用按照所得税扣除要求,一般是在当年度工资薪金总额的14%之内的都是可以准予扣除的,这样也可以帮助企业减少一定的纳税压力.如果你们想学习更多与福利方面有关的知识,还是建议大家来这里搜索与之相关的财务课程进行学习,可以快速有效的提高学员们的财务做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