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计算公式及解释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有两大类:一是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税额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款.价外费用指价外吸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补费用.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避税的机会:
第一,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确定,在确定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就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从避税角度看,应当缩小成本和利润有利于节税.
第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避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避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在以上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具有避税机会,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协助,将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压缩,从而节省消费税.
第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在上面的公式中,关税和消费税税率没有避税机会,但关税的完税价格具有很强的弹性,因而具有避税机会,一般来说,关税完税价格愈小,越对避税有利,因此,要求避税者,应尽可能降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关税完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认可.
第四,纳税人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应换算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消费税是怎样的税金?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与劳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就其本质而言,是特种货物与劳务税,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费)环节征收的税.消费税之"消费",不是零售环节购买货物或劳务之"消费"." ----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以上详细介绍了消费税计算公式及解释,也介绍了消费税是怎样的税金.消费税在进行计算的时候,需要及时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方法是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或者是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