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借:制造费用(用于生产车间)
管理费用(用于行政管理部门)
销售费用(用于销售部门)
在建工程(用于工程建设)
研发支出(用于项目研发)
其他业务成本(用于经营出租)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怎么做?通过上文会计分录的知识学习,我们应该已经知道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在会计处理上往往都是按照借相关科目和贷累计折旧的科目核算的,这个处理方式相信你们应该都是比较认可.另外,固定资产除了正常折旧外,还有一些出售、转让等方式,在会计处理上也是需要学员们掌握的,想要学习这方面会计知识的,建议来关注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