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减值损失不可以转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减值准备转回的情况包括:
1.资产重新评估后价值上升的情况;
2.原减值准备未使用,但资产价值已经恢复的情况;
3.原减值准备未使用,但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入量增加的情况;
4.资产出售后,原减值准备未使用的情况.
因此,减值不可以转回的情况包括:
1.资产价值未恢复,或者未来现金流入量未增加的情况;
2.原减值准备已经使用的情况;
3.资产已经报废或者拆除的情况;
4.其他不具备减值准备转回条件的情况.
资产减值损失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资产减值损失指的是由于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所造成的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损益类科目.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使得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注意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哪些减值损失不可以转回?以上内容就是小编老师提及到的相关介绍资料,相信你们对于企业哪些减值损失不可以转回的类型应该都是比较清楚.如果你们对此减值损失的账务处理还有什么不懂或者需要学习的,那么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本网站上进行咨询,因为在这里还有不少相关的会计课程和会计老师可以帮助你们提高这方面知识的学习,对你们提升自身财务能力都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