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税对象是什么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国家税务局关于签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因此,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或者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计提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税对象是什么?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学员们通过上文汇总的相关会计知识的学习,大家应该非常经常作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权税收征收对象是谁,以及在会计账务处理上对于计提会计分录该怎么入账的。当然,如果你们读完之后对此内容的解读还不满意,想要学习更多关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方面的会计知识,那么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本网站上免费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