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普票丢失怎样处理
(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当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
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
(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
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
(3)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做原始凭证。
丢失发票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如果发现发票丢失的话,应该向相关税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以前还需要登报声明,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在2019年7月发布的文件取消了发票丢失的登报声明。无论丢失的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都不需要登报声明了。之后分情况处理,丢失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的话,可以用发票联或抵扣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的,可以联系开票方提供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如果丢失普通发票“记账联”的,联系开票方提供发票联复印件以及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开票方要签章。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的,联系开票方提供发票联复印件以及单位出具相关证明,证明文件要注明原来发票凭证号码、金额、摘要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单位领导审批后作为原始凭证。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可以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的方法处理。如果丢失的是空白发票,要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之后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已开普票丢失怎样处理?很显然,关于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方式,小编老师已经在上文内容中都有非常详细的介绍,也是相信你们读完之后对此处理办法应该有着一定程度上的认知。其实,不管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丢失,在账务处理上都是有着一套规定的程序可以参考的,如果你们读完上文之后还想学习更多相关课程,不妨来本网站上进行免费咨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