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与折让的会计分录
1、商业折扣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其不构成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因此,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金额应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
2、现金折扣
赊销商品,确认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款项,冲销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额)
贷:应收账款
折扣和折让的区别是什么?
折扣和折让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定义、用途、会计处理方式以及税务处理方式。
定义与用途:
折扣通常指的是销售方为了促销或鼓励购货方及时付款而给予的价格优惠。这包括商业折扣(先有折扣后销售,如商场超市的打折销售)和现金折扣(先有销售后折扣,如鼓励购货方及时偿还货款而给予的折扣优待)。
折让则是因为商品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销售方同意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减让。这通常是在商品存在瑕疵或问题时,销售方为了满足客户需求或解决问题而采取的措施。
会计处理方式:
对于折扣,如果是商业折扣,做账时直接按折后价处理,不体现折扣金额,按折后金额开具发票。对于现金折扣,记作财务费用,确认收入与开票均按折前价格操作。
对于折让,因商品有瑕而豁免部分货款,视同销售减少处理,类似销售折扣的会计处理方式。开具发票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这种情况下要记得冲减销售收入。
税务处理方式:
对于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对于折让,开具发票后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综上所述,折扣和折让虽然都是销售过程中的价格调整措施,但它们的用途、会计处理方式和税务处理方式存在明显的区别。
以上详细介绍了折扣与折让的会计分录怎么做,也介绍了折扣和折让的区别是什么。折扣与折让的会计分录的制作方法具体应如本文所讲。折扣与责任的区别在于它们的定义、用途、会计处理方式以及税务处理方式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