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增值税计入成本吗
计入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增值税通常会计入成本。 如果换出的资产需要缴纳增值税,那么这部分增值税应当计入换入资产的成本中。具体来说,如果换出的资产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例如企业自产的货物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那么作为销售方(换出方)需要按照市场价计算并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这部分税额应当计入换入资产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中,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那么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如果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则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认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此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如契税、运输费等)应当单独处理,不计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成本,而是作为购买业务处理。
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支付补价时:换入资产成本 =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 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 - 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 + 支付的补价。
收到补价时:换入资产成本 =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 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 - 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 - 收到的补价。
例如,甲公司以商标权换取乙公司的临街房屋,甲公司需要缴纳契税3万元。这种情况下,甲公司换入房屋的成本应当包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支付的契税等费用。
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哪些?
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处置资产、可回收资产,以及存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
非货币性资产主要指除货币和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这些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无形资产:这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等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固定资产:这类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
处置资产和可回收资产:这些资产通常用于融资、偿还债务或收购股权等目的。
存货:这指的是企业或商家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原料或产品,以及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建工程:这包括尚未完成的建设项目或正在进行的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这包括生长中的农作物、经济林木等。
此外,非货币性资产还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这些资产在税务处理上也有其特定的规定,例如,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时,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
本文详细介绍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增值税进入成本吗,同时也讲述了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哪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增值税应该计入成本之内。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处置资产、可回收资产,以及存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