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负债核算内容有哪些
合同负债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这包括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合同负债并不代表已经满足了收入确认的条件,而是在企业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满足了收入确认条件时,才会将合同负债转为主营业务收入。因此,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之前,合同负债不会直接转为主营业务收入。
此外,合同负债的使用规则解析中指出,这一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义务的情况。该科目的核算内容并没有言及收入的确认模式,且在其使用说明中明确指出,企业因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适用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再使用“预收账款”科目及“递延收益”科目。这表明,伴随相关准则的实施,新增设的“合同负债”科目取代了原来的“预收账款”科目。
合同负债包括哪些?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这一概念源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的区别在于:
合同负债:所收款项对应于合同规定的交付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履约义务,不以款项收取为前提条件,而是以合同中履约义务的确立为前提。
预收账款:所收款项不构成交付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履约义务,仅在收到款项时确认。
例如,在电商平台预售购物卡的案例中,甲公司销售电子购物卡收取的款项中,仅佣金部分代表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在未来作为代理人向商家提供服务的义务,应当确认合同负债。
本文详细介绍了合同负债核算内容有哪些,同时也讲述了合同负债包括哪些。合同负债核算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合同负债对应于合同规定的交付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履约义务,不以款项收取为前提条件,而是以合同中履约义务的确立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