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保全措施是什么
1、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包括: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扣押纳税人相当于应税额的财产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税收保全措施是什么?
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税收业务,采取限制纳税人处理和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措施的行为。税收保全措施的主体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措施物的对象是存款、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则不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我国对于税收保全措施的实行和监管,通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内容进行。
税收保全措施是什么?整体上来说,其实针对税收保全措施最为常用的两种方式,在很多法律条例中都有明文规定的,这点学员们读完上文之后应该对此条例都有了解的;税收保全措施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保证国家对纳税人不依法纳税的约束,防止国有税收资产的流失。在本网站上关于税收保全措施的其他处理知识还有很多,如果你们想要继续学习的话,那么不妨来这里试试,在这里你们可以学习到更多关于税收方面的财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