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期汇算清缴在哪做?
应该去税务局。如果是终止了经营的,一般可以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需按以下顺序进行:网上报送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网上年度申报->网上报送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清缴税款。
纳税人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后,请使用档案袋报送纸质申报表,在档案袋上注明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号、纳税人编码、所属社区等纳税人基本信息,并注明报送申报表名称及所属时间。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的规定,上海税务部门发文《关于做好2016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沪国税函〔2017〕15号)对本市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工作进行通知。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 应该何时开始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的规定处理相关事项。
经营期汇算清缴在税务局做,这是可以想到的,当然有些人认为为了便利,网上提交资料解决岂不更好,呵呵,税务局不是你开的,会计学堂推荐的本文仅做参考,欢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