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品用于广告宣传要视同销售吗?

2017-12-25 14:0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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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进行广告宣传的时候,很多都会使用自己的公司产品,那么对会计而言,公司产品用于广告宣传要视同销售吗,本文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看下去吧。

公司产品用于广告宣传要视同销售吗?

答:应该视同销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08〕8M号)第2条第1项规定,企业将资产

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 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人。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第3条规定,企业发生本通知第2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 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

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公司产品用于广告宣传要视同销售吗

根据上述规定,将生产的产品用于宣传样品,应视同销售缴 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成本为80元,不含税售价100元;

所得税视同销售收入100元,视同销售成本80元。应列销售费 用97元。

借:销售费用  9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7

库存商品   80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公司产品用于广告宣传要视同销售吗,答案是需要的,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会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学堂,多位老会计在线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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