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支付的款项如何入账?
答:对于无法支付款项,可以这样发处理:
借:其他应付
贷:营业外收入。
同时,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是不须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家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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